一、办理读者证
凡持本人有效证件(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军人证、护照)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均可办理长春市图书馆读者证。首次办理免费,补证须交纳读者证工本费10元。
1.外借文献须持读者证开通文献外借功能,文献外借须交纳相应押金。
2.针对残障人士、65岁以上老年人免押金办理爱心读者证。残障人士办理爱心读者证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及残疾证,两证缺一不可;65岁以上老年人办理爱心读者证须携带身份证或老年证。
3.芝麻信用550分以上,可申请支付宝信用借书证,免押金办理。
二、外借文献数量
1.普通读者证
押金100元:每证可借图书、期刊共计10册,光盘6件或视听文献一套;
押金200元:每证可借图书、期刊共计20册,光盘6件或视听文献一套,阅读设备一个;
2.中小学生读者证
押金100元:每证可借图书、期刊共计10册;
3.爱心读者证
免押金:每证可借图书、期刊共计10册,光盘6件或视听文献一套;
4.信用读者证
免押金:图书、期刊共计5册。
三、文献借期
文献借期均为31天。图书、光盘可在借期满之前办理续借一次,续借期15天;期刊不续借;爱心读者证所借文献借期60天,不续借。
四、办理续借途径
可通过阅览室内的自助借还机续借;
登录长春市图书馆官方网站( www.ccelib.cn)续借;
关注长春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,绑定读者证号进行续借。
五、办理退证
1.读者退证时需还清读者证上所借文献(包括书刊、光盘等)方可办理退证手续;
2.读者办理退证时,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;
3.如需他人代理退证,需携带双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(复印件留存)。
温馨提示:
1.办证须携带有效证件,每个证件限办一张读者证。
2.持长春图书馆读者证的读者须遵守本馆借阅规则及相关规定,违反者视情节轻重,其读者证将被冻结,暂停服务。
3.读者不慎遗失读者证,须通过电话或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总咨询台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